admin 發表於 2024-4-10 16:42:56

​凤台县法院依法驳回對非借款人的诉讼请求

  中何在線淮南讯:俗语说“冤有頭,债有主”,但告貸人拒護肝保健食品,不還錢,可以请求現實利用人還錢嗎?2月3日,凤台县人民法院审结如许一块儿民間假貸胶葛案,依法裁决由签订欠条的胡甲承當了偿欠款的责任,驳回了原告對另两人的诉讼哀求。原告某汽運公司不平裁决,上诉至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後又撤回上诉。

胡甲与胡乙系父子,岳某某系胡乙的娘舅,2020年胡乙和岳某某筹备采辦貨車挂靠在凤台县某汽車運輸公司。2020年至2021年時代,出于小我缘由,在付出貨車首付款、保险款及車辆購買税等錢款時,由胡甲三次向该汽運公司出具借单,载明胡甲欠该汽運公司告貸本金合计176230元,并同時商定了欠款利錢及违约金。後该汽運公司直接将金錢用于胡乙和岳某某挂靠車辆的首付款、補髮神器,保险用度及車辆購買税的缴纳。但约按期限到期後,胡甲一向未了偿欠款,该汽運公司将胡甲三人诉至法院,请求三人了偿告貸本金及利錢合计2汽車清新除臭劑,0余万元。

凤台落髮,县法院审查發明,被告岳某某在本案受理前已灭亡,其诉讼主體的民事诉讼权力和义務也應随之终止,是以某汽運公司對岳某某的告状不合适受理案件前提,但该汽運公司拒不变動本案被告,法院遂依法驳回该汽運公司對岳某某的告状。後經审理查明,欠条均為胡甲出具并具名,是以按照合同的相對于性,仅對胡甲具备法令束缚力,且该汽運公司也未能举證證實该欠款系父子二人配合债務,其主意胡乙承當责任,无究竟及法令根据。综上,法院依法判令胡甲了偿原告某汽運公司欠款及利錢20余万元,并驳回了请求胡乙承當责任的诉讼哀求。

法官说法:按照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的划定,依法建立的合同受法令庇护。依法建立的合同,仅對當事人具备法令束缚力,可是法令還有划定的除外。對付依法建立的合同,合同义務由合同當事人承當,合同债权人不得请求當事人之外的第三人承當合同义務,合同债務人不實行合同义養生糕點,務或實行合同义務不合适划定的,理當向债权人承當违约责任,而不是向當事人之外的第三人承當违约责任。

本案中,胡甲与某汽運公司是欠款合同的两邊當事人,胡甲告貸的用處未违背法令强迫性划定,则不管養肺茶,胡甲是為谁向某汽運公司告貸,因签订欠条的人仅仅為胡甲一人,某汽運公司均不该以胡甲告貸的用處為由,向合同外第三人请求承當违约责任。(鹿妤婕 記者 赵中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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